行者蘇福

别说了,走吧

糟·遇


厕所旁,那女人跟我对视了许久。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搭讪机会,但没有下文。

她黑长直,化着不太浓的妆,长得精巧,年纪却绝对不比我小。当天——也就是今天——的衣着我记得是灰色的长裙,款式并不紧身。即便如此,还是能觉出身材的姣好。这个女人,是我在公共场合瞥见会多看两眼的类型。

可是,她看我的眼神是愤怒的,稍带一种不可思议的心情。我清楚地知道,她的内心一下积满了话,就等着骂出来。但是同样,没有下文。

我在她的生命中出现不超过三秒。三秒前,她打开了厕所旁那个安全通道的门,撞见了正要上厕所的我。照理说我应该停下,退到一边并微笑地等她先过,彰显我惯有的绅士礼仪。假设我注意到了她的面容,我会多看两眼,再目送这个女人长发飘飘地离开。

但天知道怎么回事,我毫不退让,直接一侧身穿过了那道狭窄的门,当着她的面溜了过去。或许我自己也吃了一惊,急忙回头看自己冒犯的是什么样的小姐姐。这就是我俩对视的那一幕。从她的眼神里我读出:

荒唐!怎有人敢冒犯本姑娘!

请别误会。当时的我并不很急,我去厕所只是因为左手残留着午餐的异味令我恶心,需要洗一洗。

这个故事三秒后就结束了。我拐进了厕所,用洗手液将我的手搓净。

如有所悟,我想我错过了一个多么好的机会。那样的女人,假设按我惯常那种彬彬有礼的态度,是绝不可能多看我一眼的。即便我在她的眼前晃得再久、穿得再有范儿,也不可能给她留下什么印象。

今天,我相信那三秒对她来讲是足够深刻的,以致于工作间隙、茶余饭后,她还可能跟自己周遭的人讲:

气死我了!怎么会有那样无礼的小子!

若要改变她对我的印象,我只需在抢了她的路后说声抱歉就好,但我没有。要真那样做了,那印象之深刻,必然有所折扣。所以狗血偶像剧的情节就得这么开始。

当然现实是没有后续剧情的。我在她的生命中无声闪过,她在我的生命中沉默永久(我不奢望会再见到她)。

那个扶着门回望的身影,那愤愤不平的眼神不断地拷问着我的德行。我不断作出假设,每一次逻辑的推导都告诉我,人与人之间的关系,又名“缘”,是多么的无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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